流星天空回归北京,绕了几天还是通过中天置地租了一个三居中的一间房,结果在签合同的时候,却遭遇了一个感觉完全无法理解的收费情况。
      北京有线费用从2003年7月1日开始,按照每户每月18元的费用进行收取。那么按照流星天空的理解,我需要为这个房间每个月分摊6元的有线费,而且应该是按月支付。结果中天置地的工作人员却告诉我:不是这么算的。
      中天置地的解释是:
      1、我们和房东签的合同是按照一年全额收取,所以你要一次性交付一年,因为签的租房合同也是按照一年算;
      2、如果没有实际住满,那么在搬走的时候,会退还余额;
      3、 必须按照每个房间18元/月的标准付款,因为这是和房东签的,至于房东怎么去给有线交,我们不管。其他两个房间的住户,也是这么交的;
      4、全北京的中天置地都是这么个规定,你可以随便去问我们领导。
       这让流星天空完全无法理解了:按户缴纳的费用,怎么就变成按房间缴纳了?这到底是中天置地实际和房东签的这种合同,还是说中天置地私自改动?或者这就是北京房产中介公司的潜规则,更或者这就是政府部门允许的行为?
       北京的中介,相比于上海确实区别非常大,毕竟是因为营业手法的不同,但单纯计算收益,只怕上海的中介要更加羡慕北京:从房东手里拿下来的房子,据说是按照11个月给支付的房租费用;中介可以用新的价格出租出去,中间差价自然是中介的;中介收取租客没人都是一个月中介费。相比于上海中介只能收取租客和房东各自35%,仅仅是一个中介的定位,北京中介确实要爽多了。
      流星天空最后还是交了钱,但也强烈要求必须出一个证明,要求写明收取的有线费和卫生费,如果没有住满一年,则会退还余额。不过还没有公章,因为中天置业远洋山水店的工作人员号称自己这个分店没公章,必须去总公司盖章,实在不想和他们吵架了。
       中国的房产中介公司,形象上始终不是很好,高速发展的行业,使很多身在其中的工作人员只会考虑短期收益,反正签了这个单子拿到这笔提成,之后离开这家公司换一个公司,哪里还会管当时签约的客户有什么利益可能损失?流星天空当时对两个中天置地员工说了一句话:我之所以要求盖公章,因为我不知道你们会不会几天之后就离开,而后公司立刻就不认可你们出具的任何证明。不要和我说会一直在公司,你我哪个信?对方两人只是保持笑容,却没有任何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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