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和华硕的事情纷纷扬扬,而且也有了关于国家赔偿的说法。
      我不关心的是谁是谁非,因为在我看来,就是一边要价太高了而且表现得太牛了,于是激怒了另外一边发动了下政府关系搞了一把。我更好奇的是,国家赔偿谁该负责?
      黄静关了10个月之后被宣布没事,于是可以申请得到国家赔偿,那么当初做出决定的人又是如何考虑的,又是怎么确认的呢?10个月时间,这案子有那么复杂么?现如今媒体的报道写得那是一清二楚,甚至个普通网民都能说出些很有道理的四五六,当初同意批捕的原因又是什么呢?是不是应该有人来为滥用国家公职权利而产生的国家费用支出而负责呢?毕竟这些都是普通老百姓的纳税钱啊。
      当然,肯定不会有人负责。就好比都知道在深圳南山法院和腾讯打官司是脑子有棉花但又不得不白给人家送收入的事情,可必须又要这么做。大型企业的影响力,对于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影响力,从国外到国内都一样,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国外是到了最后曝光时候总会有人下去负责,国内就基本上都不会曝光了。
      除非你被政治对手干掉了。
      这个话题真敏感,希望不会被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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