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离职,因此四处打探了下补偿金计算的方式,以及补偿金的发放,记录在流星天空,保不准啥用处。

       1、未到合同期公司方面辞退员工且无正当理由(公司经营困难不是正当理由),应赔付等于员工合同年限的月工资,即:已有两年合同,则赔付2个月薪资,如未满半年的按0.5个月计算;
 
       2、辞退当月工资正常结算;

       3、如公司要求立刻办理离职(一般都如此),则要赔付相当于一个月薪资的代通知费用;

       4、按相关法规,当签署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之时,公司就应支付赔偿金,但鉴于实际执行中的情况,双方可协商,但如果公司要求延期一个月(很多公司都会这么提而且这么干),则是违规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介入(很多公司的做法是,一个月后支付,给现金,不走税。如果尽快结算,就走银行正常扣税,看个人的想法了);

        5、关于扣税问题,按照年限赔付的部分,如果没有超过当地年平均工资的3倍,不扣税(北京地区的3倍数字是1x万一年);工资部分,正常扣税;

        6、北京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不晓得是不是全国通用)。人工接听,会直接解答相关问题。

        和一个做人事的朋友聊天,都很感慨:GongHui是一个传闻中看不见、不晓得的存在;Lao'Dong法是一个有规定,但实际执行时候缺乏标准格式从而避免争议的存在;打工的还是很弱势;公司如果耍无赖,员工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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